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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影视精品排行榜征片章程

2017-12-18 上海电视节


第一条 总则


1.1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“互联网影视峰会”之互联网影视精品排行榜征片工作。


“互联网影视峰会”是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的常设主题活动之一。2018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将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25日举行,“2018互联网影视峰会”将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8日举行。


第二条  榜单设置


2.1单项表彰

(1) 网络剧单元:最佳导演、最佳编剧、最佳男演员、最佳女演员

(2) 网络电影单元:最佳导演、最佳编剧、最佳男演员、最佳女演员

(3) 网络综艺单元:最佳创意团队、最佳主持人

(4) 网络海外剧单元:最受欢迎欧美剧、最受欢迎亚洲剧

2.2 2018互联网影视精品排行榜

(1) 网络剧单元:十部精品网络剧

(2) 网络电影单元:五部精品网络电影

(3) 网络综艺单元:十部精品网络综艺


第三条  报名条件


3.1 报名参选“2018互联网影视精品排行榜”的所有网络剧、网络电影、网络综艺须符合下列标准:


(1)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进行过备案登记,并可出示相应的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编号(网播境外剧还须登记序列号);或者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或电影局立项,并可出示相应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。


(2) 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,在互联网平台首播,即网络剧及网络综艺有电视台播放计划的,不得先于网络在电视台进行播放;网络电影有院线放映计划的,不得先于网络在电影院进行放映。


(3) 网络电影限总时长在40分钟以上的剧情片,动画片及纪录片不列入征集范围;网络剧限剧情类,动画类及记录类作品不列入征集范围。


凡报名作品须按照要求提供报名材料,具体要求见第四条。


第四条  报名方式和提交资料


4.1 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。


4.2 报名的个人或团体,须详细填写在线报名表,并保证填写内容准确真实。


4.3 提交资料:

(1) 报名阶段,网络剧及网络综艺需提供首中尾三集视频内容的网盘链接,网络电影需提供全片视频内容的网盘链接。作品物料(电子版)需提供演职员表、节目剧照及横竖海报(清晰度300dpi)、片花(3分钟以内),电子版物料请在报名时直接上传。


(2) 入围阶段,收到入围通知的网络剧及网络综艺需将全部集数(或已播集数)的完整视频拷贝通过邮寄的方式,于2018年5月7日前寄送至互联网影视峰会办公室。


以上报名资料寄送地址:

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1楼

(请于信封上注明:“互联网影视峰会征片“+报名编号)

邮编:200041电话:22009826



点击 阅读原文 ,进入互联网影视峰会网站shis.siff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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